禁止出版物

列宁格勒地区法院决定禁止“圣经”,因为标题中没有“圣经”一词

列宁格勒州,   圣彼得堡

2017 年 12 月 20 日禁止以“圣经 - 新世界译本”为出版标题 翻译圣经 的上诉裁决的推理部分在三周后由列宁格勒地区法院提供。法院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来克服“打击极端主义活动”法律的直接指示:“圣经,古兰经,塔纳赫和甘朱尔,它们的内容和引文不能被认为是极端主义材料。法院发现了一个论点,这个论点被证明是创新的,在审判中没有听到。

法院裁定:“一本标题为”圣经 - 新世界译本“的俄语灰色装订书是圣经的论点被驳回,因为该书不包含相应的标题”圣经“,这是信息、图书馆和出版标准系统(GOST 7.80-2000)规定的,实际上是俄文翻译, 它基于古希伯来语和古希腊语文本的英文翻译,并进行了重大更改,新世界译本的作者自己也承认了这些文本的存在。法院的裁决中没有其他理由。

审判 期间,GOST 7.80-2000 没有被试图禁止圣经的运输检察官或出版社的代表提及。如第 1 段所述,该标准规范了从事书目活动的图书馆和其他组织的工作。它指示图书馆员“在编纂以不同标题出版的匿名古典作品版本、经文文本版本、16 世纪和 17 世纪出版的礼仪书籍以及具有各种复杂标题的书目记录时,使用统一的、最知名的标题。例如,如果出版物包含圣经的全文,则根据此 GOST,它应该写成“圣经”;如果版本只包含旧约,那么它应该写成“圣经。V. Z.“,如果该出版物被称为启示录,那么它应该写成如下:”圣经。N.Z.启示录”。同时,对这种 GOST 的需求恰恰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经文以不同的标题以俄语出版,例如“赞美之书”、“Tegilim”、“大卫的诗篇”、“诗篇”。

因此,法院错误地适用了GOST 7.80-2000,导致严重违反了实体法规范,即不适用要适用的法律(禁止承认包括圣经在内的宗教文本为极端主义材料的规定)。根据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的条款,这是撤销法院判决的依据。

“圣经 的新世界译本”不是圣经的命题,因为“这本书......事实上,它是俄文的翻译,它基于希伯来语和古希腊语文本的英文翻译,并进行了重大修改“ ,缺乏法律效力,与事实和常识相矛盾。由于圣经不是用俄语写成的,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它总是翻译的。此外,圣经的许多版本,无论是大字还是小字,都是两阶段翻译的结果,即从翻译中翻译而来。例如,教会斯拉夫语圣经的旧约部分的翻译,仍然正式用于东正教崇拜,是根据被称为七十士译本的翻译而成的。在东正教中被正式批准用于家庭阅读的圣经主教会议译本在许多地方也遵循了这一传统。

这样一个高等法院禁止圣经本身的无理决定清楚地表明了承认材料为“极端主义”的机制的堕落。自2009年以来,耶和华见证人一直面临公然毫无根据地将他们的崇拜材料列入禁令名单的情况。后来,这些法院判决成为指控信徒“极端主义活动”的理由,最终变成了全面禁止,没收财产,罚款,刑事案件甚至监禁个别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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